【模擬考】114學年度第5次模擬考訂於115/3/30(一)~3/31(二)舉行;檢附監考表、時程表暨注意事項、考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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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考】114學年度第5次模擬考訂於115/3/30(一)~3/31(二)舉行;檢附監考表、時程表暨注意事項、考試範圍

模擬考說明:

有關各班考程表、准考證號表、座位表等已置於教務處各班班級櫃,請學藝股長領取後公告。

模擬考期間,請同學將課桌翻轉至抽屜向前,並遵守考試規則。

3/30(一)及3/31(二)第7節正常上課。

監考表說明:

1、為使巡堂等試務作業順利,部分老師已調整教室,不便之處請多加包涵。
2、另為使連堂考科監考老師監考同一班級,避免匆忙奔波,亦已調整監考教室。
3、模擬考監考倘有需修正者請依一般調代課程序申請。

►承辦單位:教務處教學組

►承辦電話:02-26775040 分機817

請詳參下方說明參加考試。
※註1:考試時間數學為80 分鐘,國文、英文、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均為100 分鐘,考前5分鐘預備鈴時考生入場(請依座位表入席,非應考之同學考試期間請安靜於教室最後方自習),考試開始前,考生不得翻閱試題本及作答,每節考試開始20 分鐘過後即不得入場,已入場應試的考生,在50 分鐘內不得離場。
※註2:本表係依「114 學年度技專院校統一測驗簡章」內所列之考試科目順序排定,因此時程與正常上課時間不一致,請監考老師多予包含彈性處理:
○1請監考時間為第一、三、五節的老師,至教務處領取考卷並簽名;第二、四、六節的老師,請在 9:05、11:05、14:05 前直接至教室監考,考畢請將考卷繳回教務處(請另參照監考表)。
○2班上可能有不同類組的考卷,收發考卷時協請注意類組,並注意缺考生之答案卡(卷)應一併收卷。
○3監考特殊考場毋須領卷,並請叮嚀同學於簽到表上簽名,試後請將考生試卷繳回教務處。
○4專業科目(二)考生依類群不同於各指定時程考試,請監考專業科目(二)老師注意依監考表標示領、繳卷。
(〇:需要領繳卷,〆:毋須領繳卷,全班自習)※其他科目皆正常領、繳卷。
※註3:請報考03、07、12、15、16、51~56 類考生,第1 日上午於原班參加專(二)考試,並於第2 日上午專(二)考試時,請03、07、12、15 考生於原班自習; 51~56 (跨考)考生原班應試。(非屬前述類群考生請於第1 日上午專(二)考試時原班自習,並應於第2 日上午專(二)考試時應試。)
※註4:可攜帶直尺、三角板、圓規、量角器,但禁止攜帶或使用其他有礙考試公平性之各類用品,以維持考試之公平性,各節考試期間,應試時隨身攜帶的文具用品或醫療器材須遵守規定且不得相互借用,並不得將行動通訊裝置(如行動電話、智慧型手錶、智慧型手環等)、書籍、紙張或具有計算、記憶、攝錄影等功能的物品隨身攜帶或置於抽屜、桌椅或座位旁,考生攜帶入場的物品,應試時不得有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之情形。
※註5:設計群考生請攜帶鉛筆、彩色鉛筆、針筆或代用針筆、水性簽字筆、水性或酒精性麥克筆、輔助繪製之橡皮擦、各種尺規(不含具有桌面功能之圖板或製圖板),並得自備透明桌墊及固定紙張用之弱黏性膠帶、隱形膠帶或可再貼膠帶(試畢請自行拆除固定用膠帶)。
★設計群考生模擬考之專業科目(二)需填寫准考證號碼等資料,未填或誤植資訊者有影響成績之可能。
※註6:國文考科、英文考科及英語類專二「選擇題作答區」須用黑色2B 鉛筆劃記;「非選擇題作答區」須用黑色墨水的筆(建議筆尖粗約0.5mm~0.7mm)書寫,不得使用鉛筆,確保掃描之清晰度。
★英語類專二同學請注意:○1 模擬考比照統測中心線上閱卷模式分小題閱卷,若未照題號作答,則無法計分,請考生留意題號。○2 寫作測驗請務必由背面開始書寫,寫於第五題或其他作答區將無法計分。○3 作答於作答範圍以外,以致電腦未能完全掃描,則答案卷中無法判讀或未能掃描部分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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