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安置】「新北市11502梯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時程與注意事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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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安置】「新北市11502梯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時程與注意事項」1份

說明:
★本梯次適用對象:
(一)各教育階段(含學前入小一),欲確認身心障礙學生身分或變更障礙別、教育安置、延長修業年限或申請暫緩入學(本梯次通過個案不安排分發至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之學生。
(二)欲放棄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者。
★為減少非必要之重複鑑定,學生之身心障礙障別如有共病情形,不易確認核心障礙(常見如:學習障礙、情緒行為障礙、自閉症),且變更未影響其教學輔導或升學權益時,毋須重新鑑定變更障別,如非必要之申請案將退件不予受理。
★使用表件:請務必至新北市特教資訊網下載最新表件,下載路徑:新北市特教資訊網/鑑定安置/申請作業說明及表件/115年度鑑定安置表件(11501-02梯次適用)。
★本案相關問題,請洽本市第一特教資源中心身障類鑑定安置工作小組,電話(02)29438252分機701-707,公務信箱:ipspe@sec.ntpc.edu.tw。
★餘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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