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會115年第1次「獎助學金」(校內申請: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止)
獎助學金獲獎金額:
高中職 組: 每名獎 助學金: 10,000 元, 視募款情況,預計至少 名額: 1 0 名。
申請資格與條件:
需同時具備以下五 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 具有本國籍 且 於申請截止日前 未滿 25 歲者。
(二 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之學生 ,且申請時仍於學籍
內 ,不含軍警校、 空中大學、 大學在職專班及研究所 。 五專或七年一貫學制 者
前三年級列為高中職組 。
(三 學習成績: 申請人在學成績前一學 期 本次為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 總平均達
70 分 ,且 操行 75 分以上 。
(四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 ,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
(五 家庭狀況:
(1)
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2 特殊 情形
1、 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 、 罹患重傷病 、 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 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3、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4、 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申請文件
(一 「 大鵬 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 一 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二 「自傳」正本 一 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三 「 推薦函」正本 一 份,由就讀 學系主任、班級導師、輔導老師、專業科目老師、社福機構社工 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四 申請時之前一 學期成績單正本 一 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 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一 份 。
(六 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 前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 正本一份。
(七 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前年度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一 份。
(八 申請當時學期之 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 一 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 一 份。
(九 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除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若家中成員 或申請者 本人 罹患重大疾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 章及醫師印章。
(十 清 晰之郵局、銀行帳戶封面影本(限申請人本身之帳戶,並請加蓋印章或簽
名),申請人若未開立金融帳戶,得用監護人帳戶 影本 代替。
(十一 特殊表現之證明。如:技能或特殊才藝優異之獎狀、獎牌,熱心公益及特殊表揚事蹟,求學時已考取各類證照資料等 ,並 自行列表分類及 逐條詳細說明 特殊表現之 內容 、附上證明文件,若未列表或分類不清、 未附上相關介紹及 證明文件, 或 無法辨識 等情況 恕不予採信 。
電話:02 87914955
傳真:02 87913175
收件地址:(114 065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 250 巷 1 號 6 樓
電子郵件:climaxctcf@climaxtcf.com
| 訪客人數: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