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鳳凰颱風學生差勤相關公告
跳到主要內容區
:::
:::

因應鳳凰颱風學生差勤相關公告

1.學生居住地區或正常上課必經地區,經權責機關決定停課者,不必到校上課。
2.受停課影響同學於返校後10日內,持家長或主要照顧者相關證明至學務處找昱鈞幹事銷除曠課。
3.請任課老師照常實施點名。

以上訊息亦同步轉知各年級導師及副班長群組。
瀏覽數:
:::

訪客人數:9670940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