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高中職專、大、碩 【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校內申請,即日起至114年11月13日(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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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高中職專、大、碩 【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校內申請,即日起至114年11月13日(一)止)

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獎學金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至114年11月13日(星期一)止,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獎學金申請資格:
限未逾齡、本國籍、無雙重國籍、無國外居留權、無前科或前科逾三年以上:
(一)對象:

限現就讀中華民國教育部核定可招生之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專、大、碩在學生。

高中組-高中職五專2、3年級合五專4年或高中職今年畢立即考入大一,19足歲以下在學生。

註1不得申請:本學年及前學年上下學期非連續就學或非在學中。非清寒弱勢學生,或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依正常學制之規定)。
註2為期望曁鼓勵學子,受獎人無條件接受本會社服志工任務(詳第十點),並列為再次申發先依據。

(二)資格: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1、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C三選一:
A、由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之前師長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B、由戶籍地現任一年以上之該村里里幹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幹事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C、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可彰、品德可彰之獎狀影本為佐證。

2、清寒弱勢,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户,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A、B、C三選一:
A、由符合前項A、B資格之師長或村里里幹事認定者,於申請表親簽。
B、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户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内)。
C、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弱勢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内容需具體簡述家庭清寒弱勢(含變故)狀況,若無則視為無效。

3、必全符合 由校方認定(一年級生由前學校認定及推薦,但亦可由現就讀校方推薦)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且以中文文字表達能力進步程度為主)。(校方認同可推薦)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特殊原因校方認同,可推薦)。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進步,校方認同可推薦)

4、必缴交一篇自選體裁親撰(不得抄襲)且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列為評審通過與否主關鍵
(I)文題自選八擇一:「善」或「孝」或「公德」或「法」或「公益」或「社福」或「紙本或電子
雑誌、期刊」或「平面或網絡媒體」與前八題相關的短文或新聞稿。
(2)每篇宇數下限:I、高中職專1,200字、I、大專組2,000字、皿、碩士組3,000字。
(字數均無上限,但請有重點、言之有物,不得人身攻擊。歡迎附相片及圖文說明)

註3作文請附横書繕打 Word 電子檔→作文 Word 電子檔及原紙本均為應繳文件一篇首須詳寫八擇一之文题及自配文题(例:「善」如何行善)、姓名、校院科系年級。
註4請勿推薦:文不對題、言之無物、文辭不通、錯別簡體字連篇、抄襲→請淘汰。文章請標示出處。作文成績由本會聘請專家評分,成績未滿七十分者一律不錄取。
註5資格不符:申請者須由校方推薦不得自行申請,若有不實申請,不得申請;若經核准,發現後將取消資格並追訴追回或有下列情事之一:
A服刑中、隱瞞國籍、年齡或前科未逾三年。
B公賣生或建教生,或領其它獎助超過60,000元。
C不受理空大、補校、特教校、進修部或學院、國外學校申請。
D短文未附親筆中文正楷書寫並附横書繕打電子檔,或欠缺應附任何資料者。
E短文需原創,不得抄鬟(不得網上摘拼),不得人身攻擊或有政治意涵。
註6排除條款:受獎人若拒絕無條件同意親族園文版權師屬本會、無法提供中華郵政或銀行帳戶、拒絕無條件接受本會社服志工任務,將取消領取本獎學金之權利。

獎學金金額如下:
高中組(含五專四、大一,均不限科、系、組或同校)-每名新台警8,000元。

申請方式:
請填妥以下附件,於時間內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申請表(附件一)
2.中低收入戶證明【非必要(申請表有認證者親簽→免證明),非中低收入户且無申請表認證,亦可自填申請表說明。】
3.孝行、品德可彰證明文件(申請表有認證者親簽→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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