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校內申請即日起至114年9月2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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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校內申請即日起至114年9月23日止)

💫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規章💫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23日(星期二)止,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申請資格:
需同時具備以下五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具有本國籍且未滿 25 歲者。
(二) 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之學生,不含軍警校、 大學在職專班及研究所 ,且申請時仍於學籍內 。
(三) 學習成績: 申請人在學成績前一學 期總平均 含操行 達 70 分 。
(四)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 ,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
(五) 家庭狀況:
(1)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2) 特殊 情形
1、 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 、 罹患重傷病 、 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 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3、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4、 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獎學金金額如下:
高中職組每名獎助學金金額:10,000 元。

申請方式:
請填妥以下附件,於時間內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一)「 大鵬 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 一 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二) 「自傳」正本 一 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三) 「 推薦函」正本 一 份,由就讀 學系主任、班級導師、輔導老師、專業科目老師、社福機構社工 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四) 申請時之前一 學期成績單正本 一 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 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一 份 。
(六) 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 前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 正本一份。
(七) 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前年度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一 份。
(八) 申請當時學期之 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 一 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 一 份。
(九) 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除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若家中成員 或申請者 本人 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十) 清 晰之郵局、銀行帳戶封面影本(限申請人本身之帳戶,並請加蓋 印章或簽名),申請人若未開立金融帳戶,得用監護人帳戶影本代替。 
(十一) 特殊表現之證明。如:技能或特殊才藝優異之獎狀、獎牌,熱心公益及特殊表揚事蹟,求學時已考取各類證照之證明資料等。

審查制:
(一 )由基金會進行兩階段審查:
1、 第 一 階段 審查申請文件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
2、 第二階段 依申請人檢附之資料 實質審查 ,並配合本基金會評估是否進行家庭訪視 。
(二) 審查公告:
審查結果將於
114 年 1 1 月 10 日公告 ,後續亦會以 郵寄、電話或電子信箱 等方式通知申請人獲獎及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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