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利晉工程清寒獎助學金(自行申請,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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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利晉工程清寒獎助學金(自行申請,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郵戳為憑】)

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一、適用對象:

()設籍於桃園市且達六個月()以上。

()就讀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包含延修生、軍警校、推廣教育、遠距教學、學分班、空中大學、研究所學生)

()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者。

二、申請資格:申請前一學年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以上(身心障礙者學生為65()以上,如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三、申請辦法:

()即日起至11410月15日(三)(郵戳為憑),以書面紙本郵寄方式申請(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3810樓之一,利晉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並至網頁填寫基本資料。

()審核通過之獲獎人應配合親自出114年12月06日(星期)本會辦理之獎學金頒獎典禮,相關事宜請以本會官網公告訊息為主。

()獎助學金之發放,由獲獎人本人領取獎學金並簽領收據,相關賦稅問題,概由獲獎人自行處理。

四、注意事項:

()報名前請先詳閱114年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
)請務必確認應備紙本文件日期及內容之正確性再送出,備審資料填寫不完整、缺件、文件日期有誤或填寫錯誤者,經本會通知仍未於節日止前完成交件時,視同自動放棄。

(三)本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將依申請人實際家庭經濟狀況進行審核,並經確認為弱勢或具特殊困境者為優先補助對象。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03)326-9266 分機174 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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