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宗南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曁「宗南周方金菊獎助學金」 ✨(校內申請,即日起至114年9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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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宗南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曁「宗南周方金菊獎助學金」 ✨(校內申請,即日起至114年9月15日止))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宗南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曁「宗南周方金菊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至114年9月15日(星期一)止,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宗南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和「宗南周方金菊獎助學金」申請對象,需符合下列條件:
1.家境清寒、遭遇變故或家長身心障礙以致家庭經濟遭逢困境者。(申請者未享有政府學雜費減免及教育補助費者優先)
2.就讀於公私立高中、職(不含補習學校、夜間學校等)之在學學生。
3.學生上學期操行成績(德育)甲等或八十分以上;學業成績(智育)七十五分以上。且繼續在學者。
4.高中(職)一年級上學期之各項成績,以國中三年級下學期成績為準。

「宗南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墜「宗南周方金菊獎助學金」之金額、名額如下:
1.公立高中(職)一每學期 5,000元/名。
2.各校每學期開放「宗南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3名,「宗周方金菊獎助學金」2名,
共計五個申請名額。

學業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獎學金金額如下:
(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5,000元。

申請方式:
請填妥以下附件,於時間內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1.申請表格
2.推薦書
3.前一學期成績單
4.學生證及户口名簿正反面影本
5.如曾領取本會獎助學金者,需附上志工時數表作為申請附件。

注意事項:

1.凡提出申請獎助學金者,視同同意本會派員訪視,如拒絕查訪者,視同放棄被審核權。
2.為培養學生慈悲為懷助人的心念,各領取本獎助學金者,每學期志工服務時數須滿12小時以上(含校方8小時),作為下學期申請本會獎助學金之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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