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114學年度公私立高中職全球公民培力計畫」1份,請於114年8月20日(星期三)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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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14學年度公私立高中職全球公民培力計畫」1份,請於114年8月20日(星期三)前申請

**詳情請見下方附件**
壹、計畫依據
一、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中程計畫
二、新北市國際教育白皮書

貳、計畫目的
補助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高中職成立相關社團或辦理培訓課程,藉由國際教育議題訓練學生表述及思辨能力,以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教育行動倡議,進而培育學生成為彰顯國家價值、尊重多元文化與國際理解、強化國際移動力、善盡全球公民責任的國際人才。

參、計畫目標
一、培訓學生國際教育知識能力
二、強化學生群策群力協作精神
三、促進學生參與國際教育行動倡議

肆、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補助對象:本市公私立高中職

伍、實施策略
一、學年度主題:114學年度主題由學校自行設定,內容需包含國際議題探討、國際教育實質內涵及國際教育行動倡議。
二、補助經費:每校每學年度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6萬元(分年度撥款,最高補助20校),本局將審查各校之計畫申請表,依其完整性、特色性、可行性等要點進行評審。
三、辦理方式:
(一)培訓課程或活動:申請學校除安排校內培訓課程外,且須以校為單位組隊參與本局辦理之校際培訓課程,進而展開國際教育行動倡議,分述如下:
1.校際培訓課程
(1)實體工作坊:於114年9月27日(星期六)辦理,提供各校撰寫計畫重點。
(2)實體會議:於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辦理,提供各校計畫具體改進建議。
2.校內培訓課程(由學校自行規劃)
各校以成立社團、安排正式/非正式課程或利用課餘時間安排活動等方式進行(參加人數不限),每學年度至少安排30節以上之課程,以培養學生認識國際教育議題,並針對主題蒐集資料、討論問題及思考解決策略,並於規劃行動倡議活動:
(1)國際教育關鍵概念議題(附件1):文化學習、國際關聯、全球議題。
(2)SDGs主題式課程:SDGs1-17。
(3)其他具國際教育實質內涵之特色課程。
3.國際教育行動倡議活動:延續前述培訓課程之成果,結合學年度主題展開具有公益性質之國際行動倡議(得鼓勵各校與姐妹校或非營利組織合作),例如:參
2與舊鞋救命活動、減塑生活運動或參與國際難民救援行動等,
以完成國際教育行動倡議目標,並透過行動倡議工作坊獲取專家學者建議後修正、執行。
(二)成果展現
1.成果分享及校際展攤:由各校組隊製作國際教育行動倡議方案執行成果海報及攤位,並於活動現場由學生發表行動倡議簡報,展現學習過程與成果。
2.學校應於學年度計畫執行結束後1個月內,將成果提報本局。
四、活動獎勵
(一)完整參與本計畫及學年度行動倡議主題之學生,將由本局頒予青年外交大使證書,成為本市青年外交大使。
(二)獲獎之行動倡議方案學校團隊另頒予獎狀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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