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 家庭教育中心防治數位性別暴力宣導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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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 家庭教育中心防治數位性別暴力宣導圖卡

依據:本府家庭教育中心114年1月9日新北家推字第1143150062號辦理。

說明: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2條、跟蹤騷擾防治法第18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及38條辦理。
二、為增進國人防治數位性別暴力意識,鼓勵家長陪伴孩子面對數位性別暴力,提供理解與幫助,並結合校園、家庭與社會力量,共同打造安全的網路環境,鼓勵分享宣導圖卡,擴大防治數位性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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