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轉知有關大陸委員會檢送政府對中共辦理「海峽論壇」之政策立場(如附件),詳如說明,請貴校確實依規定辦理,請查照。
主旨:教育部轉知有關大陸委員會檢送政府對中共辦理「海峽論壇」之政策立場(如附件),詳如說明,請貴校確實依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24日臺教文(二)字第1150059063號函辦理。
二、旨揭政策立場重點如下,請參考運用:
(一)禁止在臺辦理「海峽論壇」相關活動,亦不得與陸方合作辦理;我地方政府、人民或團體不得與陸方在臺合辦論壇相關活動,或造成任何在臺辦理之事實。
(二)禁止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所屬單位人員以任何形式參加「海峽論壇」及相關活動 。
(三)禁止機關(構)、個人或團體、政黨以任何形式參加涉及「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或「民主協商」等活動,若有
涉及違法情事,主管機關將依法處理。
(四)提醒國人應遵守兩岸條例相關法律規範,不得逕自與陸方簽署協議、備忘錄等文書,及進行違法合作行為或締結聯盟,或受其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不法行為。
(五)提醒國人注意赴陸人身安全風險,赴陸前應審慎評估,慎思必要性,留意兩岸交流注意事項以及人身安全,並利用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以利在陸期間如遇突發及緊急事件時,政府可即時聯繫協處。
(六)呼籲各界遵守相關規範,勿附和中共對臺敘事,淪為對臺統戰工具,並共同維護國家主權與自由民主核心價
值。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24日臺教文(二)字第1150059063號函辦理。
二、旨揭政策立場重點如下,請參考運用:
(一)禁止在臺辦理「海峽論壇」相關活動,亦不得與陸方合作辦理;我地方政府、人民或團體不得與陸方在臺合辦論壇相關活動,或造成任何在臺辦理之事實。
(二)禁止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所屬單位人員以任何形式參加「海峽論壇」及相關活動 。
(三)禁止機關(構)、個人或團體、政黨以任何形式參加涉及「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或「民主協商」等活動,若有
涉及違法情事,主管機關將依法處理。
(四)提醒國人應遵守兩岸條例相關法律規範,不得逕自與陸方簽署協議、備忘錄等文書,及進行違法合作行為或締結聯盟,或受其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不法行為。
(五)提醒國人注意赴陸人身安全風險,赴陸前應審慎評估,慎思必要性,留意兩岸交流注意事項以及人身安全,並利用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以利在陸期間如遇突發及緊急事件時,政府可即時聯繫協處。
(六)呼籲各界遵守相關規範,勿附和中共對臺敘事,淪為對臺統戰工具,並共同維護國家主權與自由民主核心價
值。
瀏覽數:
| 訪客人數: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