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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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本市為鼓勵優秀及清寒新住民子女培養好品德及專心向學,爰提供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三、學生應檢附下列文件,於115年3月15日(星期日)前交由進修部初審:
1.獎助學金申請表(應經學校初審核章)。
2.前一學期之在學成績證明(由校務行政系統列印)。
3.中低收入戶證明(助學金)。
4.近期戶籍謄本(有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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