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0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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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0月13日止)

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高職組:每學期24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高中職組:每學期  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勵及獎助學金名額之分配,由審查委員於審查會前訂定之。

詳情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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