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0月10日止)
一、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1年8月19日陽社字第1110000337號函辦理。
二、本案獎助學金申請從111年9月1日起至111年10月10日止,「陽光獎助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陽光獎」、「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則採紙本郵寄申請,詳請請參閱該會官網之獎助學金專區,網址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
三、檢附申請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
詳情請參閱各獎助學金申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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