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及相關資料(自行申請,申請期限:111年9月1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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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及相關資料(自行申請,申請期限:111年9月1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

一、申請資格:曾經於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二、獎勵學金金額: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新臺幣肆仟元。

詳情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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