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獎助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111年4月18日起至111年4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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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獎助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111年4月18日起至111年4月20日止)

一、獎助之類別、對象、金額,簡述如下:
  1.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凡設籍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經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現肄業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其人品善良有向上心,請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推薦;經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壹萬貳仟元。
  2.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救助金:不限設籍,現肄業於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之高中職,其人品善良有向上心,因受家庭經濟因素之影響,請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推薦;經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壹萬貳仟元。
  3.崇善獎:凡符合前二項資格,並具有行善行孝之事蹟,足堪為青年人之楷模,自行繕印或電腦列印,最少伍仟字,詳述之者;經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陸萬元。

詳細資料請參閱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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