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宜蘭縣政府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111年3月1日起至111年3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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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宜蘭縣政府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111年3月1日起至111年3月20日止)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二)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四)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二、獎助金額與名額:高中職50名,每名3000元。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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