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金門縣政府獎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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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期「金門縣政府獎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

一、依據金門縣政府110年9月24日府教國字第1100080113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暨獎學金種類:詳金門縣政府獎學金申請規定。
  (二)申請時間: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
  (三)申請方式(逾時不候):
     1、親送申請表件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2樓(收件時間: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2、郵寄申請表件至金門縣政府(郵戳為憑):
         (1)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2)收件人: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獎學金審查委員會。

三、申請表件:請逕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左下角「便民服務」-「獎學金」-「一、金門縣政府獎學金」(http://www.km.edu.tw/law/281)下載。

四、旨案相關問題請洽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國教科獎學金承辦人方先生,電話:(082)325630分機62481。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申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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