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下學期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10月6日止)
跳到主要內容區
:::
:::

109學年度下學期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10月6日止)

申請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三年級學生。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智育):109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德育):109學年度下學期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3.體育:109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則無須提供。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申請要點。

瀏覽數:
:::

訪客人數:45430697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