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辦理「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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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辦理「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1833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請同學自行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詢問(電話:02-2331-9494)。

詳情請參閱獎勵學金辦法(含申請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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