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行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10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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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期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行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10月14日止)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14418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補助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勞動部林小姐詢問(電話:02-85902802)。

詳情請參閱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說明。

※不得與高中職免學費補助重複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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