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
一、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0年8月25日陽社字第1100000307號函辦理。
二、本案獎助學金申請從110年9月1日(星期三)起至110年9月30日(星期四)止,「陽光獎助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陽光獎」則採紙本郵寄申請,詳請請參閱該會官網之獎助學金專區,網址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
三、檢附申請簡章3份、申請書1份。
詳情請參閱各獎助學金申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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