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校內申請,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2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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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校內申請,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24日止)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
       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4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旨案獎學金分為學業優秀獎學金及升學獎學金,申請標準
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及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
1、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二年級至三年級):
         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
      (以下同)8,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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