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教署提醒各校妥適選用教學教材與輔助素材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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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教署提醒各校妥適選用教學教材與輔助素材規範

  • 發文單位與文號: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8 月 28 日新北教國字第 1151692459 號函(依據國教署 115 年 8 月 1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0072331 號書函辦理)

  • 宣導重點與規範事項

    • 審慎選用教材:各校從事教學活動與輔助教學時,應避免使用中國大陸簡體字教材、文書表單或具政治意涵之歌曲素材。

    • 融入在地文化:鼓勵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教學與作息中,引導學生認識並認同在地文化,以保障學生學習權益。

  • 適用對象:全校各科教師及教學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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