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即日起至115年9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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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即日起至115年9月17日止)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應合於下列條件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其餘相關事宜,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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