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灣科技大學AP課程招生資訊
一、課程目的:為提供優秀高中及技高學生於在學期間提前修讀大學基礎課程之機會,藉以提早接觸大學學習環境,並培養進階學習能力,特開設具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特色之AP課程。
二、上課方式:實體上課。
三、上課期間: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期間平日夜間18:25-21:05(上課日依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行事曆)交通自理。
四、上課地點: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台北市基隆路四段校區)。
五、招生課程:
1. 普通化學(上)(3學分)
2. 普通物理(上)(3學分)
3. 財務金融概論(3學分)
六、學費:每學分新台幣1,150元。
七、 修課證明及學分抵免:
1. 學期成績合格者(及格分數60分),由臺科大發予學分證書。
2. 考取臺科大入學後可申請學分抵免。
八、第一堂是課程試聽,第二堂才正式上課(才需繳學費)。
九、退費規定:
1. 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後第2次上課日後2個工作天內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 學分費 之九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五成。
3.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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