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之「第十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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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之「第十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請參閱。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04225號函暨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115年2月24日公益星行字1150006號函辦理。
旨揭教育基金為落實三好(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校園,增進師生關係及家長良善互動,以成就校園希望與願景,爰辦理此活動。
計畫報名期間為即日起至115年5月31日,詳請參閱附件1,活動網址:https://www.vmhytrust.org.tw/。
為使各學校瞭解選拔三好校園實踐學校之宗旨,舉辦三好校園計畫撰寫說明會(實體線上同步,流程如附件2),說明如下:
時間:115年3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
地點:佛光山台北道場6樓。
報名網址:http://lnago.com/ADQ51
本案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楊媛甯專員。
聯絡電話:(02)27629118。
電子信箱:purelandshw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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