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雲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止)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4年2月11日府教學二字第1142410379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三、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一)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新臺幣1,500元。
(二)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125名,每名新臺幣2,000元。
(三)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五年制專科學校前3年視同高中職校標準核給)。
四、旨案本學期開始採線上申請,請欲申請學生填具完整申請資料核章後,上傳至系統(https://eservice.yunlin.gov.tw/),注意事項如下:
(一)免上傳申請書紙本,請優先用MyData申辦,可由系統直接確認有無中/低收入戶資格(經確認有資格者,則免上傳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及成績證明書請上傳正本(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五、本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自該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s://education.ylc.edu.tw/)。
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呂小姐,電話:(07)5364800#224。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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