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0月24日止)
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五)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新生不可申請。
申請程序:申請學生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請於校內申請時間10/24前送交資料至註冊組)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但最後繳交給學校之《申請書》(需由系統下載列印,非截取畫面)務必正確。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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