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延長至113年9月2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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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延長至113年9月23日止)

申請資格: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現正肄業於國內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之學生〈含補校及研究所〉。

申請表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二)「前學年」成績證明書乙份(正本)。
  (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
  (四)清寒證明文件。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六)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得其他獎學金在學證明書(如附件)。
  (七)德行評量推薦為清寒優秀學生者(由導師在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上加註並簽章證明)。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給與辦法(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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