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2次「宜蘭縣政府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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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第2次「宜蘭縣政府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止)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二)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四)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二、獎學金名額與補助金額:高中(職)50名,每名3,000元並以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為優先。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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