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1學期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10月24日止)
申請資格: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該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助金額與名額:非高雄市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每學期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二千元。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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