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公告】校門廣場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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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公告】校門廣場使用說明。

一、校門廣場係供人員出入及停車使用,凡於該場地進行活動者應注意切勿傷及行人或毀損車輛等財物設施。
二、基於安全考量,該場地車輛一律應車頭朝前停放於停車格。
三、考量前述使用安全性,本處於112年5月11日與學務處協調社團[袋棍社]移至他處活動之可能性,對此學務處聲明該社團於旨揭場地活動倘發生相關人員傷亡或毀損車輛財物之情形一律由學務處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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