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宗南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和「宗南周方金菊獎助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3月21日止)
申請資格:
一、家境清寒、遭遇變故或家長身心障礙以致家庭經濟遭逢困境者。(申請者未享有政府學雜費減免及教育補助費者優先)
二、就讀於公私立高中、職(不含補習學校、夜間學校等)之在學學生。
三、學生上學期操性成績(德育)甲等或八十分以上;學業成績(智育)七十五分以上。且繼續在學者。
四、高中(職)一年級上學期之各項成績,以國中三年級下學期成績為準。
獎助金額與名額:
一、公立高中(職)每學期 5,000 元/名。
二、各校每學期開放「宗南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3名,「宗南周方金菊獎助學金」2名,共計五個申請名額。
詳情請參閱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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