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儲蓄、清寒、員生社助學金】校內申請:每學期開學後1個月內申請/ 突發緊急:事件發生後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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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儲蓄、清寒、員生社助學金】校內申請:每學期開學後1個月內申請/ 突發緊急:事件發生後1個月內

本校「教育儲蓄專戶、清寒助學金、員生消費合作社安心就學助學金」申請說明

一、應備文件

  • 填妥之校內獎助學金申請書(含導師說明表)。
  •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 申請「員生消費合作社安心就學助學金」者,應於本校就讀滿一學期且未領取校內其他獎助學金,並須另附前一學期無累計三次以上警告獎懲證明。
  • 經濟弱勢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1) 低收入戶證明。
 (2) 中低收入戶證明。
 (3) 診斷證明。
 (4)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注意事項

(一)詳細申請資格及限制請參閱本公告附件說明。

(二)所有繳交資料請統一使用A4紙張規格。

(三)請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申請(如遇假日請自行提前至前一工作日申請完成),備妥相關文件後繳交至學務處訓育組,以利辦理審查及推薦作業。

(四)前述申請表件及相關紙本資料可至學務處訓育組領取。

(五)本項獎助學金經校內審查委員通過依個案情形核定助學金金額後,將另行通知領取方式;受獎學生請持學生證或其他可供證明身分之文件至指定處室領取。

(六)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學務處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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