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大型車停止適用「車輛進場未滿30分鐘出場免予收費」服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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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大型車停止適用「車輛進場未滿30分鐘出場免予收費」服務措施。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府交通局112年2月4日新北交停字第1120185064號函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2/8新北教體衛字第1120201044號來函辦理。
二、本市設有大型車停車格之公有停車場,皆位處觀光區及外縣市遊客至本市遊憩之區域,為確保停車場一定服務品質之維持及營造合理經營環境,自112年2月25日起公告大型車停止適用「車輛進場未滿30分鐘出場免予收費」服務措施。
三、爾後各校停車場倘有增設大型車停車空間之規劃,敬請貴校依旨揭公告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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