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嘉義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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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嘉義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8日止)

一、申請對象: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嘉義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

二、獎學金額與名額:高中職組二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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