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辦理「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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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辦理「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申請資格:
  (一)自申請日前已連續二年繳交會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不含碩博士生)、高中職,具有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二)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並為該團體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不含碩博士生)、高中職,具有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三)特殊教育學生就讀大專校院,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四次為限。特殊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三次為限。

獎助條件:
   高中職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會員以及會員之子女:
      1.高中職組:每年20名,每名3,000元。
  (二)具有本協會團體會員資格之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
      1.高中職組:各協會3名,每名3,000元。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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