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餐食券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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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餐食券申請表】

【給家長的一封信】
親愛的家長您好:
新北市政府為了幫助經濟貧困家庭,減輕家長負擔,協助照顧您的孩子能安心上學並兼顧身心健全發育,特別辦理「幸福晨飽」早餐補助,補助對象為就讀本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不含幼兒園)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家訪符合實際經濟弱勢需求者) 及學生本人領有弱勢兒少補助證明者等經濟弱勢貧困家庭,提供孩子在上課期間能有早餐補助以減緩家中困境。
「幸福晨飽」之早餐補助計畫,主要的供應方式是使用便利商店的早餐券,若您孩子就讀的學校是使用便利商店早餐券,以下是關於兌換早餐券時的注意事項,請您多加配合:

1、 115年寒假期間及114學年度第2學期配合協助辦理早餐券兌換的便利商店為全家、來來(OK)、7-11(統一)及萊爾富。
2、 本市幸福晨飽早餐補助計畫補助弱勢學生於學期間到校上課日(含寒假實際到校上課日)每日領取1份免費早餐,讓孩子能夠飽足上學。為確保學生每日正常用餐,並考量餐點保鮮期限等因素,原則上以每日兌換1張為限。惟考量多元兌換需求,本學期提供彈性兌換服務,本局已統一調整,各校得提前5個日曆天及延後10個日曆天領餐,彈性期間如遇假日亦可兌換,以利學生及家長順利領餐。
3、 兌換早餐券時,需配合便利商店提供之餐組合,無法任意兌換或以補差價的方式辦理。
4、 兌換方式有下列4種(惟各超商兌換方式尚有不同):
(1) 新北校園通APP領餐QR Code。
(2) 出示本市兒童卡或學生證靠卡感應。
(3) 超商機器手動輸入領餐序號。
(4) 手動輸入學生證卡號學號領取餐點 。
5、 倘若使用超商機台印出之小白單,餐券使用期限依印出小白單標示為準,請於印出當日23:59前至櫃檯兌換,倘於期限內未使用而失效或遺失,將不能補兌換,請您留意兌換時間。
6、 兌換方式可參考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製作之操作流程及影片。
7、 如您孩子(高國中)的數位學生證遺失,請洽學校負責老師進行卡片掛失及補發程序;如您孩子(國小)的新北兒童卡遺失,請至各地區公所辦理。
8、 本服務僅可使用數位學生證/新北兒童卡進行綁定作業,已綁定本服務之卡片僅限本人使用,不得透過任何方式贈與或販售予他人,且勿提供卡片外觀卡號以及您的相關資訊他人使用,以免影響餐食券兌領權益。
9、 本案為早餐補助,應每日兌換早餐券,學校將定期審視早餐券兌換紀錄,如發現無正當理由之餐券集中或異常兌換之情形,校方將取消其補助資格,並通知家長。
本項補助非屬政府法定福利措施,實為本市照顧弱勢家庭學童的美意,因為經費編列不易,提醒您領取之餐券皆不得轉售、轉讓或丟棄。如經查證屬實,將會取消申請資格,惠請珍惜使用。

敬祝 闔家安康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關心您 1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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