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鶯歌工商 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品德教育-敬師活動」 鶯生讚揚-「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活動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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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鶯歌工商 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品德教育-敬師活動」 鶯生讚揚-「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活動實施辦法

新北市立鶯歌工商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品德教育-敬師活動」

鶯生讚揚-「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活動實施辦法

一、依據:111學年度學務工作實施計畫

二、目的:

透過敬師活動使學生體認師長辛勞與付出,激發尊師重道與感恩之心。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

四、活動內容說明: 

    (1)「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活動

1.全校各班將各班導師影像以攝影方式呈現,並沖洗成4*6尺寸,張貼於附件一「品德教育-敬師活動參賽作品表格」中指定位置。

2.拍攝角度以優美且展現導師特色為優,以特殊鏡頭醜化老師者退件。

3.照片之人物不限於班級導師。

(2)「話/畫我教師」活動

1.以敬師為主題,書寫文字於附件一「品德教育-敬師活動參賽作品表格」中指定位置。

2.文字或圖畫內容以感恩、敬師為主,不拘形式與字數,內含不雅文字者退件。

(3)「有愛大聲說」

1.於9/22(四)中午12時30分前,以個人、小組或班級為單位向訓育組報名,報名時需

  繳交MP3聲音檔進行審核,每一檔案長度以不超過40秒為原則。

         2.檔案統一由訓育組利用中午用餐或打掃時間,透過全校廣播方式進行。

    (4) 鼓勵各班至少繳交一件作品外,張貼之看板將分為七部分,分別為(資處、資訊、廣設、

        美工、陶工、門市及體育班)供同學張貼並參與抽獎。

五、參加方式:

    (1) 活動(1)、(2)自即日起合併填妥「教師節慶祝活動參賽作品表格」,並於9/21(三)放學前

        送交訓育組,鼓勵各班至少繳交1張

    (2) 一張作品最多兩位同學參與,而每位同學沒有參與上限。

六、獎勵方式:

   「我心目中的老師」「話/畫我教師」項目合併為一件參賽作品;

    (1) 優勝10名-禮卷200元;(於全校參與總件數選出);

    (2) 抽獎25名-禮卷100元;(以參與該科作品數量比例抽出)

    (3) 優良作品公佈於校園,製作同學酌記嘉獎乙支以茲鼓勵。

    (4) 獲選同學10將頒與獎狀一張以資鼓勵,並於朝會升旗時公開表揚。

七、本活動所需商品禮券肆仟伍佰元整由88/高中職基本額度/72Y項下支應。

八、本辦法陳請鈞長核可後辦理,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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