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鶯歌工商 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品德教育-敬師活動」 鶯生讚揚-「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活動實施辦法
新北市立鶯歌工商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品德教育-敬師活動」
鶯生讚揚-「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活動實施辦法
一、依據:111學年度學務工作實施計畫
二、目的:
透過敬師活動使學生體認師長辛勞與付出,激發尊師重道與感恩之心。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
四、活動內容說明:
(1)「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活動
1.全校各班將各班導師影像以攝影方式呈現,並沖洗成4*6尺寸,張貼於附件一「品德教育-敬師活動參賽作品表格」中指定位置。
2.拍攝角度以優美且展現導師特色為優,以特殊鏡頭醜化老師者退件。
3.照片之人物不限於班級導師。
(2)「話/畫我教師」活動
1.以敬師為主題,書寫文字於附件一「品德教育-敬師活動參賽作品表格」中指定位置。
2.文字或圖畫內容以感恩、敬師為主,不拘形式與字數,內含不雅文字者退件。
(3)「有愛大聲說」
1.於9/22(四)中午12時30分前,以個人、小組或班級為單位向訓育組報名,報名時需
繳交MP3聲音檔進行審核,每一檔案長度以不超過40秒為原則。
2.檔案統一由訓育組利用中午用餐或打掃時間,透過全校廣播方式進行。
(4) 為鼓勵各班至少繳交一件作品外,張貼之看板將分為七部分,分別為(資處、資訊、廣設、
美工、陶工、門市及體育班)供同學張貼並參與抽獎。
五、參加方式:
(1) 活動(1)、(2)自即日起合併填妥「教師節慶祝活動參賽作品表格」,並於9/21(三)放學前
送交訓育組,鼓勵各班至少繳交1張。
(2) 一張作品最多兩位同學參與,而每位同學沒有參與上限。
六、獎勵方式:
「我心目中的老師」與「話/畫我教師」項目合併為一件參賽作品;
(1) 優勝10名-禮卷200元;(於全校參與總件數選出);
(2) 抽獎25名-禮卷100元;(以參與該科作品數量比例抽出)
(3) 優良作品公佈於校園,製作同學酌記嘉獎乙支以茲鼓勵。
(4) 獲選同學10將頒與獎狀一張以資鼓勵,並於朝會升旗時公開表揚。
七、本活動所需商品禮券肆仟伍佰元整由88/高中職基本額度/72Y項下支應。
八、本辦法陳請鈞長核可後辦理,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