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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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發證

1.凡經參加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能檢定測試結束後,學、術科測試成績均及格取得發證資格者,現場繳交證照費新臺幣160元,因承辦單位尚需完成相關程序,所需作業時間依當日人數及資訊系統傳輸是否順暢而有所不同。請斟酌個人當日時間狀況,無法於現場等候技術士證者,請主動告知承辦單位另行寄送;擬於現場等候技術士證者,請依承辦單位指引至休息區耐心等候,俟完成程序即可取得技術士證。

2.換補發技術士證洽詢專線:(04)2259-5700#411;另申請懸掛式技術士證書者,繳交證書費新台幣400元整,均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提出申請,洽詢專線:(04)2259-5700轉450。

3.凡持有在保留期限內不同年度之學科及術科測試及格成績單,可至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通信或現場)辦理合併發證,申請方式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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