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績優體育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6月11日止)
一、適用對象:
(一)須戶籍設籍新北市連續1年以上(即113年5月31日前設籍新北市)之在學學生,且參加113年6月1日至114年5月31日期間之運動競賽,並符合本要點所訂各項成績之績優體育選手。
二、獎學金每學期發給標準額如下:
(一)高中職以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該學年度各級學校學雜費標準全額發給,就讀國外學校並有正式學籍者,比照就學本國本國學校方式辦理。
(二)國中:每人壹仟元。
(三)國小:每人伍佰元。
詳情請參閱新北市政府績優體育獎學金發給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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