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學習時數】113學年第2學期服務學習時數統計說明。
對象 | 繳交期限 | 繳交內容(請依順序擺放) | 學務處發還 | 發還內容 |
高一二 | 5/26(一)~6/10(二) | 1.班級統計表(由學務處擇期提前集合風紀股長發下,請班上完成初步統計填寫,並請各位同學簽名確認+風紀股長簽名+導師簽名) 2.服務學習認證卡(請按座號順序排列) |
6/24(二) | 1.學務處結算後班級統計表(請風紀股長轉交導師) 2.該班服務學習認證卡(請風紀股長發還同學) |
高三 | 4/21(一)~5/6(二) | 5/20(一) |
注意事項:
- 本學期服務時數從113/12/13起算,前次已完成統計之時數,最末筆蓋有「學務處」圓戳章,本次請由未蓋章之紀錄開始統計。
- 【校外時數】依核章人員單位認定,校外單位蓋章才可計入;如服務地點在校外,單位核章為校內老師,仍計為「校內時數」。
- 不論有沒有服務學習,每位同學皆須簽名確認
- 未附服務學習認證卡者不予採計時數。
- 請準時完成以利統計事宜
- 檢附本校「服務學習活動實施計畫」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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