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新北市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4日止)
一、申請資格:設籍新北市滿六個月之新住民子女,且符合獎助學金發給要點及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得申請獎助學金:
(一)獎學金:應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學金。
(二)助學金:應符合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審核通過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二、獎助學金類別及發給金額:
(一)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技術型高中組,發給八千元。
(二)新住民子女清寒助學金:技術型高中組,發給八千元。
詳情請參閱獎助學金發給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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