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12日止)
跳到主要內容區
:::
:::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12日止)

一、申請對象: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子女。(向警政署所屬單位申請)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4/12前向就讀學校申請)

二、申請標準:
  1.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2.獎助部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三、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獎勵獎學金:高職組每學期24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助獎學金:高職組每學期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勵及獎助名額之分配,由審查委員於審查會前訂定之。

詳情請參閱申請辦法。

瀏覽數:
:::

訪客人數:4256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