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獎助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113年4月8日起至113年4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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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獎助學金(自行申請,申請期限:113年4月8日起至113年4月10日止)

一、獎助之類別、對象、金額,簡述如下:
  1.北北基宜桃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不限設籍,現就讀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或桃園市之高中職,屬於各縣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其人品善良有向上心,請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推薦;經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2.北北基宜桃高中職生急難救助金:不限設籍,現就讀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或桃園市之高中職,其人品善良有向上心,因受家庭經濟因素之影響,請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推薦;經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3.崇善獎:凡符合前二項資格,並具有行善行孝之事蹟,足堪為青年人之楷模,自行繕印或電腦列印,最少伍仟字,詳述之者;經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捌萬元。

詳細資料請參閱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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