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1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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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18日止)

一、申請對象:
  (一)設籍桃園市滿六個月以上,年齡未滿二十歲,且具正式學籍就讀國內高級中等學校。
  (二)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三)成績符合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三點規定。

二、獎助學金發給名額及金額: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三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二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
      1.國際性:每名(組)新臺幣五萬元。
      2.全國性:第一名,每名(組)新台幣三萬元。
            第二、三名,每名(組)新台幣二萬元。
​​​​​​​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金手獎或領有技術士證者(甲級),每名新台幣一萬元。

詳情請參閱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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