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寶佳高職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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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寶佳高職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10日止)

一、獎助對象與條件:
  (一)就讀公私立技術中學(含進修學校)職業類科、普通高中附設職業類科、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及五專前三年之職業類科在學學生(不包含體育、音樂、舞蹈等非職業科學生),具有下列情形者:
      1.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有效證明文件者。
      2.持有相關機構核發,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之有效證明問件及戶籍謄本等證明者。
      3.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持有導師書面推薦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者。
  (二)本年度接受推薦對象:113年在學職業類科學生,符合獎助條件者。每校(高一、高二、高三)每年級推薦一名為限,填具申請表提出申請。

二、獎助名額:每年級各錄取50名,合計150名。實際名單由基金會審查後決定之。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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