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市政府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3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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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市政府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3月25日止)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學金名額及金額:各公私立高中職及補校(含五專一、二、三年級)每學期獎勵50名(日校47名、補校3名),每名1,500元。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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