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鎮內之公共建設或建案開發若涉人行道修建,應避免新植大葉山欖之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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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鎮內之公共建設或建案開發若涉人行道修建,應避免新植大葉山欖之作為。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0月31日新北教工環字第1122130445號函轉新北市政府綠美環境景觀處112年10月26日新北景規字第1123562232號函辦理。
二、大葉山欖開花時具濃郁之異味,易造成民眾不適,其板根發達易破壞路面,須預留足夠之生長空間,亦須考量與建物之距離。公共建設或開發建案倘須新植樹木,請參照農業部林業試驗所全國種樹諮詢中心公告之「樹種選擇應注意及避免事項」(檢附供參)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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